成都市新津区纪委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12-08 10:41:00 来源:新津区纪委监委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近期我区查处的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原花源街道共和村1组组长林波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0年6月,时任共和村1组组长林波在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明知企业将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仍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企业续用土地事宜,并代表村民小组签订合同,后被中央环保督察发现该企业违规占用耕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8月,林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粮食局军粮供应站站长岳绍全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09年至2020年,时任军供站站长岳绍全、时任军供站出纳李勇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军供站超市营业员叶某某长期以个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存放超市日常营业收入款的问题不制止不纠正,导致军供站公款私存问题长期存在,金额共计60余万元。2017年至2019年,李勇在负责审核粮油采购等报销凭证过程中,违规同意无发票的采购凭证报销入账,并经岳绍全审批同意后支付货款255笔共计120余万元。2022年9月,岳绍全、李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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