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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纪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4-07 16:14:00      来源:新津区纪委监委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近期我区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花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陈峰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0年8月,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新津区时发现,花源街道党工委对2019年10月区委巡察发现的发放误餐补助无相关依据、村(社区)自立名目发放补贴、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和超标准报销伙食费等4个问题未实质性整改。

因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2021年1月,区纪委责令花源街道党工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给予原花源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陈峰,原花源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副镇长徐勇,原花源镇副镇长杜泳兵,原花源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夏晓明,原花源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车丹丹5人批评教育。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景观科原负责人谢家友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至2019年,时任县城管局市容景观管理科副科长谢家友在负责户外广告招牌的管理和整改过程中履职不到位,致使新津区户外广告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考核中排名靠后,被市城管委连续负面通报,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给予谢家友党内警告处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云作为时任分管领导,对广告招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失察,2020年12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对其提醒谈话。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科科长杨国辉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原县退役军人局双拥优抚科负责人杨国辉对义务兵补助补贴发放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为已死亡农村籍退役义务兵多发放生活补助、低收入临时价格补贴5110元。2021年3月,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杨国辉提醒谈话,违纪款已全部退赔。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科科长杨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杨琴在负责民政局机关文化建设、党建文化建设、党史馆装修三个项目询价过程中,违反民政局采购管理制度,一人完成采购询价,并在设计单位介绍的公司中开展询价。2021年3月,区民政局给予其警告处分。